噪音的來源與產生

聲音是由物體振動造成,經由空氣壓力變化而傳遞至耳朵內的3根聽小骨,帶動淋巴液中的絨毛細胞接收聲音。由於人耳的構造限制,所以人耳所能聽到的頻率約從20-20KHz ,一般人可聽到的噪音值約為0-120分貝,噪音值大小可能造成的影響如下:

. 連續打鼓. 搖滾樂隊 120分貝.感到痛苦
. 迪斯可.卡拉OK店內 100分貝.非常喧吵
. 電視大音量.收音機聲音 80分貝. 喧鬧
. 鬧鐘鈴響 60分貝.日常聲音
. 住家白天.郊外深夜 40分貝.寧靜

*各類活動的噪音值)*

聲音是耳朵感受到空氣壓力變化而產生的聽覺,在國際上都是以分貝(dB)來作為聲音音量的大小,分貝的定義如下:
分貝(dB)=10 1og (P / Pο)2

其中P是實際音壓大小(單位N/m2),Pο為國際公認之參考音壓(Pο=2×10¯5N/m2)。由於分貝包含了音壓以及對數的特性,與我們一般常用的物理量(如重量、長度)等單位之運算不相同,例如:

 
當音壓強度增強一倍時(P增強一倍),音量大小會增加3分貝當音壓強度增加10倍時,音量大小增加10分貝。
1輛車 2輛車 10輛車 100輛車
80分貝 83分貝 90分貝 100分貝
 

大多數人的聽力範圍約在0-120分貝之間,音壓強度太小,人耳不易產生聽覺,音壓強度太大,會讓人耳絨毛細胞受到損傷,嚴重時聽力損失而失去部份或所有聽覺功能。此外,人耳對音壓強度的敏感度有異於人體對其它物理量(如重量、溫度)的感覺,國外許多研究報告顯示當有兩個類似噪音源,其音量實際大小差異與大多數人感覺差異如下:

  • 音量大小差異在3分貝以內,聽者不易感受出兩個聲音大小差異。
  • 音量大小差異在5分貝以上,聽者可以明顯感受到音量大小。
  • 音量大小差異在10分貝以上,聽者可以指出音量強烈的差異。

本資料摘錄自: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