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發稿日期:105年 12月 29日
發稿日期:105年 12月 29日
臺北市環保局今(29)日表示,106年元旦起將加嚴管制營建工程及裝修工程假日晚間使用動力機械致妨礙安寧行為的時段,由現行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加嚴至由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8時。這項新管制規定已於105年11月3日公布,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違反者將依情節輕重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屬人口稠密、建物緊鄰的都會型城市,營建工地常常緊鄰民宅,常有民眾反映營建或裝修工程於清晨或夜間施工造成噪音擾鄰,嚴重影響生活品質。為避免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臺北市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環保局指出,先前公告之管制時段與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工程夜間及例假日施工管理辦法」之管制時段不盡相同,為避免不同的管制時段造成民眾及業者的困擾,同時加強對營建及裝修工程施工噪音的管制,經兩單位會商後決議加嚴並統一本市夜間及假日工程施工管制時段,平日為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為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8時,同時為提醒相關業者提早因應以配合新的管制時段規定,該局並於105年12月15日發函營造業、室內設計裝修、建築師、不動產等相關公會週知。
環保局表示,民眾若於前述時段發現有動力機械噪音擾鄰情形,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將會儘速派員前往稽查,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以致妨礙安寧情形,將依法進行告發,並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